賣房偷懶「少做1事」!被抓包違法「補繳146萬稅金」…專家示警:別省錯地方
不少民眾為了達到「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申請條件而找人代辦,結果得不償失。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ixabay

賣房偷懶「少做1事」!被抓包違法「補繳146萬稅金」…專家示警:別省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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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13:48:00

編輯:

古靜兒

不少民眾在處理稅務相關問題時都會請人代辦,認為這將「花小錢省麻煩」,然而房地產專家孔祥合提醒,民眾自用住宅稅率優惠必須「親自辦理戶籍遷入」,否則可能面臨巨額補稅,他也分享過去遇到的案例,一名客戶委託他人代辦戶籍被抓包,結果稅金從66萬元暴增至212萬!
房地產專家孔祥合今(9)日在粉專分享一起案例,他有一名人在海外的客戶最近正在處理財產繼承事務,而這名客戶若不適用自用住宅優惠,則稅金將暴增2倍,即要多繳300萬,但對方並不打算花費5萬元購買機票回國親自處理,並認為孔祥合的苦口婆心只是在小題大作:「現在科技這麼發達,找人代辦就好啦,幹嘛跟錢過不去?」
對此,孔祥合便與這名客戶分享另一則案例,他過去遇過一名徐先生打算出售房產,為了達到「辦竣戶籍登記」的條件才能適用優惠稅率,但因當時徐太太仍在國外,徐先生也認為,若是為了戶籍登記手續就要讓太太回國一趟太不划算,因此選擇委託他人代辦戶籍遷入。起初的確成功過關,稅務局核准後,徐先生出售房產的稅金只有66萬元。
不過,在這個數位治理時代,戶政事務所的系統早已與出入境管理資料連動,結果公務員發現遷入登記當天,徐太太根本不在台灣,因此認定徐先生為「虛報遷入」,撤銷徐先生夫妻的登記。國稅局也認為,既然登記無效,則等同於「無人設籍」,同樣取消優惠稅率,結果徐先生的稅金從66萬元暴增至212萬元,需要補繳146萬元。
徐先生雖然後來以居住事實,並提供鄰居證詞、水電費單佐證等證據抗辯,但法院審理後,認為《土地稅法》規定要件就是「辦竣戶籍登記」,而徐太太當時的確還未回國,徐先生卻試圖「虛假登記」,等同於違法,因此判處徐先生敗訴。
對此,孔祥合提醒,法律重程序不看苦衷,民眾行事仍要符合法律規定,而不要事後才去打官司。另外,孔祥合也提醒,政府單位的數據是連動的,使「代辦」風險大增,若有稅務問題則應特別注意相關問題,最後不忘提醒民眾應擁有正確的投資觀念:「花5萬元機票保住300萬元的稅金,這筆投資報酬率高達60倍,千萬別省錯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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