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YTN電視台11日播出的《律師趙仁燮的諮詢中心》節目報導,當事人A先生表示,妻子平時愛買彩券,但某天卻在喝醉回家後反常地給了他一筆零用錢,令他起疑。當晚趁妻子熟睡時,A先生查看其錢包,意外發現一本陌生的存摺,才得知妻子早在三年前便中了12億韓元(約新台幣2549萬)的彩券,「我老婆騙了我三年,騙得天衣無縫。」
A先生表示,進一步查看存摺後,他更發現帳戶餘額僅剩約3000萬韓元(約新台幣63.7萬)。A先生指出,在這三年間,他一直過著節儉的生活,以自己唯一的收入償還房貸,連衣食開銷都盡量壓縮,每月僅給妻子100萬韓元(約新台幣2.1萬)的生活費。
A先生指出,當他質問妻子時,對方卻冷回:「我中了彩券又怎麼樣呢?這是我的錢,別管它。」這番回應讓他感到極度受傷,最終決定離婚。目前A先生名下僅有一間仍背負貸款的公寓,正評估是否能就妻子的彩券獎金主張財產分割。
對此,律師樸京內在節目中說明,彩券獎金原則上屬於中獎者的個人財產,但若夫妻在中獎後仍共同生活,且另一方對家庭維持、債務清償或避免獎金損失有所貢獻,仍有可能被認定為可分割財產。
不過對於已被花用的獎金,樸京內指出,僅因為是由妻子單方面支出,實務上也很難全數追回。法院在判斷時,仍會綜合考量夫妻雙方對家庭生活、債務償還等實際貢獻,決定是否以及如何進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