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所提出之修法版本,是將現行「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改聘時,延長其職務至新聘董事就任時為止」規定刪除,並回溯至今年5月20日施行。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翁曉玲所推動的版本,則是新增「未於任期屆滿六個月前提名」、「提名經審查委員會否決,未於一個月內再行提名」等例外;若是在後者情形下,已延長職務者,自補提期限屆滿翌日起解任,而若違反前述例外,延長職務之董事則需解任。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主持朝野協商,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沛祥代表羅智強出席,表明支持民眾黨版本。不過,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表明,不認民眾黨團提案,也不認為協商會有結果,隨後與黨團書記長陳培瑜一同離席。
短短5分鐘左右協商就破局,黃國昌隨後表示,今天協商無法獲得共識,因此接下來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全案交由院會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