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京報》,孔男日前退租位於香港新界馬鞍山烏溪沙迎海社區,一處約50平方米(約15坪)房子,不過退租當天,房東找來一名師傅,2人拿起手電筒四處探照,似乎在查找瑕疵;最終列出了一張港幣2萬元(約新台幣8萬元)賠償清單。
該清單包括洗衣機油漆磨損費用,孔男質疑,房東以手電筒照視房屋每個角落與縫隙,已經不是一般交屋流程,而是「提燈定損」藉機賺取賠償費用;而這些費用一一列舉,甚至可能高於租金,成房東潛在「收益池」。
對此,孔男向香港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了申訴,而根據香港《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明確指出扣款必須基於實際損失,且為合理金額;不過證據、損耗之認定,以及房屋為自然損壞,抑或是人為毀損,界線模糊,恐成法律之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