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女大生控訴,事件發生在今年10月初,當天與攝影師友人及張越河一同前往新北市汐止區攝影棚拍攝,工作結束後,張越河主動表示可載她返家,途中又稱要先回住處休息。被害人因不想麻煩他人而答應,未料一進門後,張越河即對她粗魯強吻、襲胸,並在她明確拒絕下仍強行性侵。
曝光的通話錄音中,被害人情緒激動質問:「你昨天根本就是要強姦我,你知道嗎?」張越河回應:「我懂你的意思,那個行為已經是強姦了」、「我的行為我想起來也覺得很不好」、「我很真心跟你道歉」。對話中,張越河多次表示願意賠償,甚至直言若走法律程序「會很麻煩」,希望以精神賠償方式私下處理。
然而,張越河卻發出聲明,強調自己「絕無任何違反對方意願的性行為」,並反控女方指控不實、已嚴重損害其名譽與工作權益。聲明內容與通話中低聲道歉、坦承失控的說法形成強烈對比,也讓被害人無法接受,痛批對方態度前後差異過大,甚至反告讓她承受二度傷害與網路攻擊。
被害人目前已提出驗傷單,並將通話錄音等相關證據送交台北市警局婦幼隊。律師指出,若在對方明確拒絕下仍強迫進行性行為,已構成對性自主權的重大侵害,恐涉刑法強制性交罪,依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相關音檔未來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
案件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真相仍待釐清,但張越河「電話中坦承犯行、聲明中全盤否認」的巨大落差,已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外界也關切司法能否還原事發全貌,給被害人一個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