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民眾領「普發現金1萬」遭設局 一通電話騙光320萬
詐團利用普發現金話術騙走320萬。

北市民眾領「普發現金1萬」遭設局 一通電話騙光3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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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11:27:00

記者:

李依璇

桃園劉姓、徐姓、張姓男子及黃姓女子等人,誆稱北市一名民眾身分遭冒用申辦「普發現金一萬元」,再假借涉犯洗錢、須配合調查為由層層施壓,誘騙被害人交付鉅款,短短一天就騙走新台幣320萬元。士林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組織犯罪、加重詐欺及洗錢等罪嫌起訴4人,並建請法院量處各有期徒刑3年。
檢警調查發現,本案詐欺集團分工明確,劉姓男子擔任「車手頭」,負責指揮、管理車手出勤;徐姓男子則將張姓男子引薦給劉男加入集團;張男再依上游指示擔任面交車手,實際收取詐騙款項,黃姓女子則在交易現場周邊把風、監控動靜,協助掌握風險。
全案發生在10月28日中午12點多,詐團先以電話聯繫林姓被害人,佯稱郵局職員並告知有人冒用被害人身分申請普發現金1萬元;接著又以「員警李正民」、「隊長楊士層」及「檢察官陳彥章」等名義接力施壓,誆稱被害人涉嫌洗錢案件、需要配合調查,要求交付款項作為「扣押款」。被害人信以為真,與對方相約當天下午5點30分,在台北市某路段面交現金320萬元。
起訴書載明,張男依Telegram暱稱「沙特爾」指示,佯裝為受員警指派到場收取扣押款項的人員,當場向被害人收走320萬元現金;黃女則與張男一同到場,過程中尾隨張男並不斷查看附近情形,協助掌握風險。張男得手後再與黃女一同離開,並依指示把贓款放到指定地點。
檢方蒐證指出,除4名被告在警詢、偵查中的供述外,另有被害人指訴、監視器畫面截圖、涉案車輛行車紀錄器截圖、被害人與詐團成員對話紀錄,以及張男手機內Telegram群組對話、張男與黃女對話、徐男與黃女的LINE對話紀錄等資料佐證,並由士林分局搜索扣押相關物證,認定4人涉案情節明確。
至於不法所得部分,檢方認定張南、黃女各獲報酬5萬元,徐男因介紹車手獲利1萬4000元,均請求法院宣告沒收,若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則追徵其價額。檢方並指出,本案詐得金額已達300萬元以上,考量犯罪造成損害及被害人受害情形,建請法院對4人各量處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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