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偵九大隊調查,詐騙集團成員分別假冒「新竹榮總人員」、「王國清警員」、「廖隊長」、「吳文正檢察官」等身分,先以「健保費遭冒領」或「涉入吸金洗錢案件」為由,要求被害人配合所謂「分案調查」,再誘使交付提款卡與現金,並出示偽造的台北地檢署行政執行處公文,以強化說服力。
詐團得手後仍持續下手,假冒檢察官的成員進一步要求被害人提供位於房屋、土地作為擔保,謊稱需向地下錢莊貸款以配合辦案程序。而陳男則是與46歲林姓地政士分工合作,先誘使被害人交出金融卡與帳戶資料,再由車手依指示前往各地提領款項;待帳戶遭提領一空後,詐騙集團隨即轉而引導被害人與指定貸款仲介接觸,由仲介媒合配合的代書及金主,進行不動產抵押借貸。
完成抵押權設定後,貸款金額隨即遭分流轉走,扣除高額利息、手續費與仲介佣金後,剩餘款項再由車手於短時間內提領一空。
陳男等人另找來13名房屋仲介配合,以「投資」名義說服被害人將房屋設定抵押,並於過程中收取高額手續費、仲介費及代書費,每名仲介只要成功促成一筆交易,即可抽取約20%至30%的報酬。
警方於今年1月至6月間,陸續在台中、桃園及高雄等地查緝人頭門號商謝姓男子、金主陳姓男子、地政士林姓男子、貸款仲介吳姓男子、蔡姓女子、許姓男子,以及車手頭郭姓男子等人到案,並查扣贓款、大麻捲菸及對保聲明書等證物,全案依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移送台中地檢署與高雄地檢署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