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繼父水桶藏手機!國小姊妹洗澡全被錄 還拿性愛片威脅妻「離婚就外流」
繼父把手機藏在浴室水桶內偷拍2名繼女洗澡。示意圖

淫繼父水桶藏手機!國小姊妹洗澡全被錄 還拿性愛片威脅妻「離婚就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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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2 10:00:00

記者:

顏凱勗

台東一名男子遭爆在與妻子婚姻期間,竟化身偷拍狼,長期在住家浴室內架設手機,竊錄兩名未成年繼女沐浴。事後妻子察覺男子行徑要求離婚,男子竟變本加厲,拿妻子的性愛影片及繼女的裸露截圖恐嚇,甚至虛構第三人「小芳」威脅散布。台東地院民事庭近日做出判決,認定男子嚴重侵害隱私,須賠償前妻與兩名繼女共35萬元。
判決書指出,被告男子與A女於2018年結婚,共同撫養A女與前夫所生的兩名女兒。男子竟於2017至2018年間,趁兩名繼女分別就讀國小6年級與國中7年級之際,將手機開啟錄影功能後藏匿於浴室的水桶或衣物內,非法攝錄少女的隱私部位。兩名被害少女直到2022年東窗事發,才知道多年來竟遭信賴的繼父窺視,心理受創嚴重,甚至從此對照相活動產生排斥與陰影。

虛構「小芳」恐嚇散布片 阻前妻離婚遭法辦

2022年6月間,A女因故向被告提出離婚,不料被告竟透過LINE傳送當年竊錄的截圖及妻子的性愛影片,威脅若執意離婚便將影像外流。為了加強恐嚇力道,被告還虛構一名為「小芳」的第三人,聲稱影片已轉交給對方,並恫稱「只要一離婚難保小芳發出去」、「你自己想怎麼活出活路」,以此限制妻子的離婚自由。
此案刑事部分,法院已依違反本人意願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及違反個資法,分別判處被告有期徒刑3年8月與10月定讞。 民事部分,被告雖辯稱偷拍行為已超過2年求償時效,但法官認為,被害人直到2022年才知悉受害,求償權並未消滅。
法官審酌被告身為繼父,卻利用信賴關係對未成年人犯罪,對被害人造成終身難以磨滅的創傷,雖考量其身心鑑定有認知功能受損等情形,仍判決應賠償兩名繼女各10萬元、前妻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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