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朱婦與陳男於2010年4月結婚,但婚後生活磨擦不斷,陳男最終於2022年向法院訴請離婚,兩人於2024年7月正式分道揚鑣。朱婦認為自己嫁入陳家後,自2008年起就扛起照顧公婆的重擔,整整5年任勞任怨卻分文未得,深感「大把美好青春」付諸流水,因此向夫家6名子女(包含前夫)要求按月支付5萬元,共計300萬元的扶養費。
亡者「蓋章」露餡 荒唐行徑遭戳破
朱婦的訴求最初因理由不足被法院駁回,但她不肯罷休,竟在抗告期間祭出奇招。她在2023年2月前,私自刻印已故公婆的印章,蓋在事後補作的「每日照顧公婆紀錄」表上,企圖以此證明公婆曾親自確認她的照顧功勞。然而,陳家子女發現紀錄表上的印章有異,憤而報警處理。前夫陳男也指證,父親生前根本不讓別人碰印章,揭穿朱婦的謊言。
朱婦在法庭上坦承偽造印章,但仍滿腹委屈地辯稱,照顧公婆是事實,因為公婆已經往生,「總不能叫往生的人出來作證」,為了向夫家子女討回公道,才會刻印紀錄。
法官認為,朱婦私蓋印章的行為已損及家事法院審理案件的正確性,但考量其並無前科,且犯罪手法與侵害程度屬中度偏低,最終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朱婦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