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討不到錢竟「召喚」已故公婆!私刻印章捏造每日照護紀錄 索300萬扶養費被戳破
朱姓婦人盜刻已故公婆的印章,捏造每日照顧紀錄慘吃官司。示意圖

離婚討不到錢竟「召喚」已故公婆!私刻印章捏造每日照護紀錄 索300萬扶養費被戳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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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2 11:14:00

記者:

王吟芳

高雄一名朱姓婦人與陳姓丈夫結縭14年,不滿離婚後拿不到補償,竟異想天開私刻已故公婆的印章,自製一份「每日照顧公婆紀錄」,向夫家6名子女索討300萬元的扶養費。高雄地院審理後,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朱婦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朱婦與陳男於2010年4月結婚,但婚後生活磨擦不斷,陳男最終於2022年向法院訴請離婚,兩人於2024年7月正式分道揚鑣。朱婦認為自己嫁入陳家後,自2008年起就扛起照顧公婆的重擔,整整5年任勞任怨卻分文未得,深感「大把美好青春」付諸流水,因此向夫家6名子女(包含前夫)要求按月支付5萬元,共計300萬元的扶養費。

亡者「蓋章」露餡 荒唐行徑遭戳破

朱婦的訴求最初因理由不足被法院駁回,但她不肯罷休,竟在抗告期間祭出奇招。她在2023年2月前,私自刻印已故公婆的印章,蓋在事後補作的「每日照顧公婆紀錄」表上,企圖以此證明公婆曾親自確認她的照顧功勞。然而,陳家子女發現紀錄表上的印章有異,憤而報警處理。前夫陳男也指證,父親生前根本不讓別人碰印章,揭穿朱婦的謊言。
朱婦在法庭上坦承偽造印章,但仍滿腹委屈地辯稱,照顧公婆是事實,因為公婆已經往生,「總不能叫往生的人出來作證」,為了向夫家子女討回公道,才會刻印紀錄。
法官認為,朱婦私蓋印章的行為已損及家事法院審理案件的正確性,但考量其並無前科,且犯罪手法與侵害程度屬中度偏低,最終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朱婦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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