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名消費者爆料,5月17日時與友人至墾丁大家喝調酒,點了2盤shot要價7千元、3盤shot要價1.4萬元,認為金無不合理,因此在社群平台發文,要大家至墾丁大街喝調酒時,務必先問清楚價格,因為「有某攤調酒攤都不先說價錢」。事後店家決定提告該名消費者「妨害名譽」,店家表示,攤位都有放置菜單且均標示價格,認為該消費者所指控的是其他業者,造成他們名譽受損、影響生意。
然而根據自由時報指出,近日店家再度澄清,表示該名消費者當天是主動請友人點76杯shot,已多次提醒消費量卻堅持請客,且付款時並非由當事消費者親自結帳,而是由當時不再現場的妻子付款;店家表示無奈,認為是消費者未向付款人說明消費情況,才會引起糾紛,直言「總不能要店家買單吧」。
在消費者爆料墾丁大街消費糾紛後,屏東縣政府接獲通報後前往稽查,表示墾丁大街22家調酒攤均有明確標示金額,不過多數未標示容量,僅12家攤商提供明細或收據,20家未明顯張貼飲酒相關警語,已當場輔導業者並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