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陳男搭乘星宇航空JX-721班機,從越南胡志明市返國,當天下午3點多,在飛機飛航途中,陳男竟然躲進廁所內偷抽電子煙,遭空服員發現,並在班機落地後,向航警局報案。
陳男警詢時坦承犯行,但因班機起飛前,工作人員即宣布禁止使用干擾飛航及通訊器材直至開啟艙門止,根據交通部民航局相關公告,電子煙亦屬限制使用範圍,因此航警依違反《民航法》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罪嫌,將陳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偵結後,認為陳男並無前科,因一時失慮,且犯後坦承犯行,且考量其所生危害非鉅,犯罪情節尚輕微等,最終對陳男做出緩起訴1年處分,需向公庫支付10萬元,而陳男明知故犯的下場,就是比起違反《菸害防制法》在禁菸場所吸菸的2000元至1萬元罰鍰,貴上50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