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美投資MOU中,容易被誤解的一點,就是把「2500億美元投資」與「2500億美元信用保證」直接加在一起,視為台灣一次要拿出5000億美元現金。但經濟部長龔明鑫澄清,這樣的理解並不正確。
所謂投資,指的是企業實際把資金投向海外設廠、設備、研發或併購,資金來源可能是自有資金、增資,或透過銀行融資。龔明鑫舉例,一個投資案,如果這家公司非常有錢,完全可以運用自有資金投資,那就不需要融資。公司也可能從股票市場增資,增資之後就可以進行對外投資;但是有些企業的投資不是這樣,必須或是希望透過融資,這時「信用保證」的戲份就登場了。
赴美投資的現金資金如果是三成,另外七成要動用融資的話,如果有足夠的擔保品,很容易可以貸到七成。但若擔保品不足,就需要一些保證。龔明鑫指出,「這時如果國家可以做一些融資保證的話,企業將比較可以貸到這七成的貸款,甚至因為有政府出面保證,在利息上,maybe也可以減低。」
「2500億美元投資」(新台幣約7兆9000億元)是真金白銀地投入,而「2500億美元信用保證」(新台幣約7兆9000億元)則是信用保證,它本身不是政府現金支出,而是政府出面擔保,以協助赴美投資的企業更容易取得資金缺口上的融資。
這樣的機制,可能協助已投入「2500億美元投資」的台灣公司取得後續資金、確保對美投資進行,也可能讓更多赴美投資公司取得所謂的「2500億美元信用保證」獲得融資。龔明鑫表示,尤其在五大信賴產業(半導體、人工智慧(AI)、軍工、安控和次世代通訊)、以及重電、生技等領域,國家將優先進行信用保證。
這就像中小企業信保機制的「美國專屬量身版」。政府儘管沒有幫企業出錢投資,但在各種保證之中,沒有什麼會比國家出面當「保證人」更有說服力。別忘了,即使民營行庫認為有風險,但政府出面後,公股銀行承作的融資案例不少。
「2500億美元投資」與「2500億美元信用保證」確實有別。對川普政府、對投資美國的台灣企業來說,這套安排的意義在於讓對美投資更順,而不是「有人會幫你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