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直送!3小時狂趕3攤 賣淫價碼驚人
判決書指出,吳男與微信暱稱「L-沒回請來電」、「洛」等集團成員配合。2025年8月5日,吳男先前往桃園機場接應剛抵台的日籍應召女,隨即展開馬拉松式的接客行程。
當晚9點起,吳男先載小姐至台北大直某摩鐵交易(價碼2.5萬元),隨後轉往新北永和某飯店(2萬元),深夜11點多更直奔北投五星級溫泉酒店(3.4萬元)。短短3小時內,該名小姐的賣淫收入就高達近8萬元,吳男則負責在雙北地區極速穿梭。
隔日(8月6日),行程依舊滿檔。從下午1點開始,吳男載著女子返回大直摩鐵進行2次交易(分別為1.75萬及5萬元),晚間又接連前往中山區精品旅館等地。總計2天內,該名「櫻花妹」共接客7次,其中單次最高價碼達5萬元,顯示該集團主打高消費客群。
月入上看10萬?馬伕薪資結構曝光
檢警調查發現,雖然賣淫價碼高昂,但身為馬伕的吳男僅領取固定日薪。吳男供稱,其底薪為每日3000元,若跨縣市或加班會有額外津貼,平均月收入約在9萬至10萬元之間。
以本案為例,8月5日因接機且加班至凌晨4點,吳男領到4500元;8月6日則領取3300元。這2天他沒日沒夜地開車,總計不法所得僅7800元。
法官認「接續犯」判刑 手機充公得不償失
台北地院審理時,吳男坦承犯行,並交出與集團成員的微信對話佐證。法官認為,吳男不循正途賺錢,反而助長色情行業,敗壞社會風氣,考量他在密切時間與空間內接送同一女子,法律上視為「接續犯」,論以一罪。
最終,法院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更慘的是,法官不僅沒收其犯罪所得7800元,供犯罪聯繫用的iPhone 16 Pro手機也遭充公。以目前市價計算,這支手機的價值遠超過他這2天的「血汗錢」。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