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如砲轟這場職場不法侵害風暴本質,就是「主導國票經營的旺中派要處理我陳冠如」、「是當權派利用職場不法侵害申訴,來對檢舉人進行報復」。他強調,「如果檢舉違法的人,最後反而被制度處理掉,那以後誰還敢說真話?」他認為,這不只是國票證券的問題,更是所有上市公司必須正視的治理底線。
整起事件關鍵起點是在2024年11月,陳冠如表示以副董事長身分,檢舉國票證券前總經理陳帝生離職後被轉聘為顧問,涉嫌規避證管法。後續一路引發連鎖效應,隔年1月,台灣證券交易所要求改善並裁罰國票證券10萬元,同時對董事長王祥文、總經理、稽核主管、法遵主管等4人(後陳冠如直指為四人幫)予以警告。4月,金管會證期局再度開罰,等於正式坐實公司內控疏失。
但就在裁罰落地後不久,劇情急轉直下。2025年5月,發生稽核主管王怡蘋對陳冠如提出「職場不法侵害」(霸凌)申訴。陳冠如認為,這不是巧合,而是「被檢舉的一群人,回頭用制度反打我」。他形容,自己檢舉的對象,剛好就是後來主導調查、參與決策的那批人,從一開始就存在明顯利害衝突。
國票證券董事長王祥文自行聘請外部專家成立處置小組,最終由總經理張育綺簽核結案,整個過程未送審計委員會、也未經董事會充分監督。陳冠如形容,這套流程「特定又不透明」。
6月,國票證券做出「職場不法侵害成立」的調查結論。但陳冠如指出,公司所依循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本身就欠缺對高階主管與利害衝突的處理規範,程序站不住腳。這也促使母公司國票金控介入,要求國票證券將案件送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確保公平、公正。
然而,爭議未止。12月,國票證券引用北市勞檢函文,主張審計委員會「無權處理」。陳冠如喊冤,母公司已認定無效的議案,被曲解成「遭否決」,並把錯誤內容送交主管機關。這已不只是程序爭議,而是涉嫌偽造文書、誤導監理機關。
日前1月16日又有最新的發展,國票金控董事會正式作成恢復國票證券副董事長陳冠如的公文閱覽權,整起事件又出現關鍵轉折。站在他角度來看,這一年多的攻防,早已不只是個人名譽問題,而是公司治理是否能被少數人操弄的警訊。陳冠如表示,未來他一定會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