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廖嫌犯後先前往三重棄置機車及兇刀,隨後搭上計程車,僅向司機表示要離開這邊,車便開往新莊,最後總共花費200元車資,而這也成為他逃亡2天當中最大筆的單筆消費。
廖嫌坦承,在犯案前2、3天即在網路上花費1千多元購買犯案用的兇刀,對於買刀動機,他起初供稱就是為了要弒親,但後來改口是近期曾遭母親持刀劃傷臉,所以要買來防身用,不過在最後接受偵訊時,又翻供聲稱確實是要作為犯案之用。
與廖嫌有接觸的警員透露,只有在落網遭警方壓制時,稍有緊張的情緒外,廖嫌的情緒多半都很平靜,對於警方的詢問,也都配合回答並坦承犯案,情緒穩定到「像在聽他說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