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1988年11月25日,年僅17歲的女高中生古田順子為了賺取畢業旅行費用,騎乘腳踏車至塑膠工廠打工,不過當天晚間返家途中,遭同齡男子湊伸治絆倒,隨後同夥男子宮野裕史假裝好意走上前,稱陪伴返家。
未料順子答應後,裕史竟聲稱自己是「極青會」成員,要求順子上賓館,否則就會被他殺掉;事後當2人欲離開賓館時,裕史同夥竟一同將順子關到另名夥伴湊伸治的家中,後來的日子,4人便輪流強姦順子、施行暴力,包括強迫全裸跳舞、當眾自慰、強迫吸食強力膠、強灌威士忌、用鋼筋強行反覆插入順子下體,更用打火機燒她的腳,作為逃跑懲罰。
然而順子每天僅能喝1瓶牛奶、吃1塊麵包,還被強迫喝下自己的尿液,成男子們的洩憤工具,即便男子家人知情,也不敢報警,後來順子因精神狀況極差,身體傷口化膿,生命極為脆弱,過年後不久便重傷身亡。
在這期間,順子家人毫無女兒行蹤消息,即使警方循線追查也沒有結果;至於順子屍體,4名男子為了掩蓋事實,找了1個空油桶,將順子放進去後灌入水泥丟棄,原以為不會被發現,沒想到過了41天,因屍體腫脹、氣體無法排出導致油桶炸裂,整體事件才曝光。
後來犯案主謀宮野裕史遭判20年、跟班小倉讓遭求刑13年、湊伸治遭判9年,渡邊恭史只被判了4年;而根據日本《週刊文春》報導,小倉讓1999年8月3日獲釋時,年僅28歲,母親受訪時稱,兒子幾乎都在監獄中長大,擔心兒子出獄後無法融入社會。
不過小倉讓先是到了一家電腦公司上班,當時月薪30萬日圓(約新台幣5.9萬元),但家中沒有電腦,工作內容讓他感到吃力,1年後轉任程式設計師和系統工程師,月薪達40萬日圓(約新台幣7.9萬元);母親表示,小倉讓經常在休假日自學,此外還會閱讀當年犯案相關書籍、影片,更指點內容與事實不一樣,且經常回到拋屍地點。
至於當時在法庭上向受害家屬提出的賠償方式,小倉讓母親並未多做說明,僅稱「受害者的家人已經搬走了」,明白受害家屬無法忘懷,但他們自己也無能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