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調查,林男於 21 日凌晨 4 時 30 分許被送往急診室救治,過程中疑似拒絕配合醫療處置,竟對護理師動粗。當時林男突如其來的猛烈攻擊,造成護理師當場倒在病床上受傷,現場其他醫護人員見狀立即上前制止,甚至有男護理師緊急「飛越護理站櫃檯」救人,才合力將林男壓制。
台中地檢署對此高度重視,檢察長張介欽第一時間指派醫療專組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警方進行蒐證。警方隨後持檢察官核發之拘票,於 22 日晚間 20 時 19 分在西屯區將林男拘提到案,並於今日上午解送地檢署。
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林男違反《醫療法》第 106 條第 3 項之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以及《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之傷害罪。地檢署嚴正強調,醫療人員是民眾健康的守護者,對於任何危害醫護人身安全的不法行為均採取「零容忍」態度,將秉持從速、從嚴原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