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查出,鄭晋東對養生館女子「小雨」心生愛慕,去年2月15日,他發現小雨從一輛私人轎車下車,懷疑車上的張姓男子是他的情敵,隔天在派出所值班時,以發現交通違規車輛為由,要鄧姓員警幫他用系統查詢張男的車籍資料。
鄭男取得資料後,確認張男慣常的停車位置,從去年3月開始,經常深夜到張男車輛張貼字條,內容不堪入目,包括:「一直高潮」、「跟小雨打砲做愛是不是很爽」、「不要常常太早下班回去,偶爾也換換我」。
情敵看到這些字條後憤而提告,警方調查發現,張男根本沒有所謂「交通違規」情形,火速撤銷鄭男副所長職務並將他調至警備隊,鄭男到案後坦承有貼字條,但沒有恐嚇之意,查個資部分則予以否認。
警方將鄭男及幫忙查個資的鄧姓部屬2人函送北檢偵辦,北檢調查,認為鄭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份事證明確,依法提起公訴,鄧姓部屬則因不知情獲不起訴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