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檢方調查,劉男所輸入的疫苗含有「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及「水禽小病毒抗體」等成分。雖然其宣稱具有預防疾病效果,但檢方嚴正指出,此類非法疫苗極易導致 病毒變異與擴散,甚至可能演變為 「人畜共通傳染疾病」,對國人健康及整體防疫體系構成重大威脅。目前我國現行政策為確保防疫安全,已全面禁止對禽隻施打此類疫苗。
電商下單虛報闖關 兩度走私終落網
檢方查出,劉男分別於2025年2月及7月間,透過中國電商平台下單購買這批疫苗,並由賣家透過集貨方式自中國空運來台。為了躲避海關查驗,劉男更刻意 虛報貨物名稱 企圖矇混過關。
雲林地檢署強調,非法輸入及使用動物用禁藥不僅會破壞多年建立的防疫制度,更可能引發不可收拾的公共衛生風險。地檢署將持續聯合相關單位,嚴密查緝非法藥物流入市面,以守護畜牧產業安全及民眾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