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相剋!台中女育幼院長大 媽媽癌末求陪伴遭拒「百萬遺產捐慈濟」掀官司
婦人辭世後,女兒出面提領母親帳戶內的存款與勞工退休金,引發爭議,最終由法院介入裁決。圖/翻攝自pexels

八字相剋!台中女育幼院長大 媽媽癌末求陪伴遭拒「百萬遺產捐慈濟」掀官司

台中一名罹患胃癌末期的婦人,因長年受到摯友無微不至的照顧,生前立下遺囑,決定將名下百萬餘元遺產全數捐贈給慈濟功德會,以作善行回饋社會,並明確表示不留任何財產給親生女兒。然而婦人辭世後,女兒出面提領母親帳戶內的存款與勞工退休金,引發爭議,最終由法院介入裁決。
判決書指出,該名婦人早在1999年即與配偶離婚,女兒隨父親生活,母女互動多年來相當疏遠。反觀婦人與一名女性友人同住多年,彼此扶持,情誼宛如家人。
而後2012年間,婦人因虔誠信仰宗教,加上感念友人長期照顧,在對方見證下親筆完成自書遺囑,清楚載明其現金、退休金、保險金及車輛等財產,於身故後全數捐出行善。2021年初,婦人被診斷出胃癌末期,自覺生命所剩不多,曾主動聯繫女兒,盼望能在餘生修補母女關係,甚至提出每月提供5萬元生活費,希望換取陪伴。
但雙方短暫會面後,女兒不僅未答應同住,還簽署文件,將母親的醫療照護與後事處理,全權委由該名友人負責。婦人臨終前仍多次傳訊表達思念與期待,希望能與女兒重新建立情感連結,卻始終未能如願。她於同年3月過世後,友人依遺囑內容告知女兒財產安排,女兒一度口頭表示放棄繼承,之後卻未再聯絡,並自行提領多筆銀行存款與勞退金。
友人身為遺囑執行人,認為亡者遺願遭到破壞,遂提起訴訟。對此,女兒抗辯指出,母親生前曾提及要給予生活費,應視為撤回原遺囑;她也主張自己童年時期,父親因工作受傷一眼全盲,一眼視力低下,又仍需工作,因此無力照顧女兒,將自己輾轉寄養不同親友,最後送至佛光山育幼院至高中畢業。
隨後婦人曾於女兒中學時期應要求前來育幼院見面,其竟告知女兒八字剋母、待在她身邊其就身體不舒服等傷人話語。女兒指出,母親還曾主動放棄親權,雙方關係早已破裂,並非自己刻意疏離,因此依法仍享有繼承的「特留分」。
法院審酌後認定,該份自書遺囑符合法律要件,且內容中提及不留財產給女兒的理由,僅在於女兒已具獨立生活能力,並非因重大不孝或不法行為,因此女兒的繼承權並未被剝奪,仍須受特留分限制。
經計算,婦人遺產總額約282萬元,扣除喪葬及必要管理費用後,女兒依法可取得二分之一的特留分,約104萬餘元。法院判決,女兒已領取的款項中,超出其應得部分的132萬5130元,應返還給遺囑指定的受贈人,以完成亡者生前行善的心願。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