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6日,有毒品前科的黃志豪吸食安非他命後毒駕上路,行經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中原東路口時高速追撞停等紅燈的李姓騎士,造成對方死亡。
案件由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庭審理,國民法官認為,雖然黃男肇事後向警方坦承,符合自首要件,但案發後一度拒絕驗尿,甚至採尿後還摻水,試圖淡化毒品反應,顯見他不是真心悔悟,且他早有前科,又未積極與死者家屬和解,因此決定不予減刑,判處8年徒刑。
黃男不服上訴,法官問他的家庭狀況,得知其弟也不知去向,遭到法院通緝,而父母則年事已高,只能靠「吃老本度日」,被問是否需要引入社會局幫忙,黃男拒絕,稱父母愛面子,會生氣。高院今宣判,駁回黃男上訴,維持8年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