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女離家4年不歸缺錢才聯繫「提款機」 桃園老夫妻淚斬31年收養情
桃園一對老夫妻因養女離家未歸,只有欠錢才用訊息聯絡還拒絕見面,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示意圖

養女離家4年不歸缺錢才聯繫「提款機」 桃園老夫妻淚斬31年收養情

桃園市一對夫妻收養1名養女小美(化名)迄今逾31年,但對方自高中畢業後很少回家,也很少跟養父母聯絡,甚至4年前開始就不再回家,只有在外欠債需要養父母幫忙還錢的時候才會主動聯絡,儘管如此,養父母希望她能回家把事情交代清楚,卻依然遭到拒絕,最後夫妻倆忍痛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獲准。
據了解,這對夫妻在1994年12月10日開始收養小美,但沒想到對方2013年高中畢業後,對於這個家就愛回不回,甚至以很少跟養父母聯絡,到了4年前,更是離家後就不再回去,只透過訊息跟養父母聯絡。
而小美在外的生活狀況,老夫妻幾乎一無所知,但卻因為養女在外積欠債務,導致夫妻2人不時接到銀行或融資公司的催繳訊息,更在2023年起,屢屢接到不明電話,夫妻倆擔心養女因為債務遭人控制或詐騙,透過報警協尋終於找到女兒,沒想到她還是拒絕回家。
最讓老夫妻心寒的是,去年夫妻倆替女兒清償了部分的債務,沒想到反而讓對方得寸進尺,要求養父母繼續替其還錢,但兩老希望女兒能回家當面談清楚,卻依然遭到狠心拒絕,只透過訊息向養父母要錢,完全不顧養育之恩、不思回報,最後夫妻倆忍痛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斷絕這段31年的親情。
桃園地院審理時,法官根據老夫妻的陳述,及相關通聯紀錄,認為小美獨立生活,未曾關懷、參與養父母的生活,彼此間感情淡薄關係疏離,且小美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未到庭,也沒有提出書狀做何聲明或陳述,並未積極表達其有維持收養關係之意願,可認雙方徒有收養之形式,卻無父母子女間應有之親情維繫,因此裁定准許終止收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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