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2021年4月5日,蔡男與妻子李女帶2歲多的幼子蔡童前往清境農場遊玩,當天下午4時許,3人在觀山牧區逛馬場,李女抱著蔡童站在餵馬區圍欄外拍照時,圍欄內的馬匹突然探頭咬住蔡童右耳並猛力甩動,連帶抱著兒子的李女也重心不穩摔倒,導致蔡童右耳撕裂傷、部分軟骨缺損及腦部挫傷等。
本案一審時,法院原本採信業者說法,認為現場已設有圍欄與警語,判決家長敗訴。但蔡男上訴後二審合議庭認為,清境農場與委外經營的馬場業者李女對外售票並提供觀賞馬匹等服務,屬於《消費者保護法》規範之企業經營者,理應確保服務符合「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法院調查發現,該餵馬區雖有圍欄,但並未設置能有效防止馬匹探頭咬傷遊客的適當防護設施,如加裝防護網或拉開足夠的安全距離,且事發時現場無工作人員維護秩序,導致遊客與具攻擊性的動物過於接近,顯有管理疏失。
台中高分院因此認為,清境農場與業者李女應負連帶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蔡童醫療、看護、未來右耳重建手術費及精神慰撫金,以及蔡童母親醫療與交通費用等,合計71萬餘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