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該娛樂城主打點數與現金1比1兌換,供賭客儲值下注,而劉男於前年6月間,以手機註冊該網站帳號,並儲值若干點數玩線上拉霸機,至去年5月被查獲前,共贏得1810點,並順利透過陳男出金。
後因陳男代理娛樂城供賭客下注遭警方查緝,劉男也被警方送辦,並依網路賭博罪起訴,劉男於偵查中坦承犯行,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劉男貪圖一時利益,透過網路賭博,助長社會投機僥倖風氣,間接促進非法賭博行業發展,但因其犯後態度良好、無相關前科等,判處罰金5000元,得易科罰金,賭博贏得之賭金1810元宣告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