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指出,錢麗與華碩勞資糾紛調解不成立,全案訴訟請求分為兩部分,一是要求華碩撤銷對她的兩支大過懲處,屬於非財產權事件;二是請求華碩賠償名譽損失100萬元、精神損失100萬元,合計200萬元。
法院依規定計算,200萬元部分第一審裁判費為2萬4900元,撤銷懲處部分裁判費為4500元,合計應繳2萬9400元,扣除錢麗先前已繳納的勞動調解聲請費2000元後,尚須補繳2萬7400元,並限期5日內繳清,否則將駁回其訴。
錢麗因政治言論爭議早已成為焦點人物。她去年經營解放軍相關粉專,公開宣揚「武統台灣」,內政部、移民署會商相關機關後,認定其言行有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之虞,去年12月廢止其依親居留許可,並註銷台灣身分及戶籍。
事件爆發後,華碩也回應表示,將恪遵主管機關決議,依法處理後續勞動關係;據了解,錢麗已於去年12月2日完成離職程序。
不過錢麗隨後仍在社群媒體發文,呼籲「請給中國共產黨在台執政機會」,再度引發爭議,並表明將在30天內提起行政訴願,對內政部、行政院提出行政救濟與國賠,同時也對華碩提起民事訴訟,試圖為自己討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