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發現,連任兩屆的大埔鄉長吳明勳從2020年起就開始「肥水不落外人田」的戲碼。他利用職權在鄉公所發包工程時,讓大哥吳宗霖、小弟吳倚豪配合廠商張男聯手,在多項重大計畫中「做跤手」(台語,使詐)。
最具規模的是「大埔藍色公路遊憩廊帶計畫」,這項近億元的標案竟成了吳家的提款機。吳明勳與公所農業觀光課侯姓課長,竟大喇喇地向廠商開口要求100萬元的「伴手禮缺口」賄賂。與吳家交好的張姓業者,更趁機當起「白手套」,假借鄉長名義向其他承包商敲詐分擔這筆賄賂,自己也順便詐得100萬元。
這起家族式貪瀆案中,吳明勳的大哥、前鄉民代表會主席吳宗霖扮演關鍵角色。檢方查出,他在「辦公廳舍拆除重建」及「藍色公路計畫」等標案中大玩詐欺,原本打算詐取1680萬元,最終實際得手高達990萬元。然而,檢廉去年10月發動大規模搜索前,吳宗霖早已聞風而逃,目前遭到檢方發布通緝,成了吳家班中唯一在逃的成員。
至於擔任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的胞弟吳倚豪,則在公所採購協會禮品時,透過兄長的權力圖利自己。案發後,吳倚豪自知難逃法網,已主動繳回22萬6299元的不法利益,希望能換取輕判。
除了重大的工程弊案,吳明勳的貪婪更體現在微小的細節上。檢方發現,他涉嫌私用公務車載送親友,並將非公務用途的4967元油資申報公帳,由鄉公所買單。這種「公家就是我家」的傲慢心態,讓辦案人員感嘆大埔鄉民的納稅錢竟被如此糟蹋。
嘉義地檢署指出,吳明勳身為連任兩屆的地方首長,不思為民服務,反而利用職權侵害公帑,影響社會層面深遠。考量起訴後仍有逃亡及勾串之虞,檢方已向法院建請對吳明勳及張姓業者繼續羈押禁見,絕不讓這群盤據地方的貪腐勢力有喘息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