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查出,勒女自2020年6月起至2022年12月底擔任茂管處出納業務期間,竟利用收受茂管處所轄新威遊客中心、禮納里遊客中心及茂林遊客中心販售手工藝品、農特產品及文創商品等款項機會,變造「交通部觀光局茂林國家風景管理處銀行存款差額解釋表」、「觀光發展基金-茂林風景區411專戶餘額查詢單」等文書資料,並將不實之文書內容逐級往上呈報,使上級誤以為款項都已經依照規定上繳至茂管處觀光發展基金專戶,實際上卻是被勒女A走放進自己口袋,茂管處一直到今年初會計年度結算時,發現基金專戶短少近300萬元,全案才東窗事發。
橋檢檢察長張春暉接獲通報後,指派主任檢察官蘇恒毅與檢察官莊承頻、鍾葦怡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上月28日持搜索票至勒女住處等地搜索,共查獲變造原始單據、私人帳冊及醫療收據,勒女則坦承犯行且全額繳回不法所得,訊後獲檢方諭知以5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