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君涉嫌利用親友作為人頭,向台北市議會詐領助理費等款項挪做私用,還涉嫌以建商顧問費名義收取賄賂,拿錢後施壓市府局處施士檢認定陳等5人涉嫌利用職務詐財、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另她與助理「饅頭主任」涉偽造署押、洗錢及不違背職務收賄罪,有胡、高姓被告涉嫌交賄罪,偵結起訴7人。而目前陳怡君仍在押中,全案今天下午將移審士林士院,由法院審酌是否需要延長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