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2024年9月間,馬郁雯在臉書個人頁面發佈「壓了五天,該上獨家,還是要上菜」、「8月30號檢廉搜索柯文哲住家,查扣硬碟跟USB,我們獨家掌握,這只關鍵USB中有一刀斃命的檔案,也就是柯文哲記載的『神秘帳冊』」、「這個帳冊是Excel檔案,帳目格式如我的圖卡一樣,上頭清楚記載了沈慶京1500萬,包括集團總裁、科技業大老都入列」等內容。引發網友留言熱議「蔡正元說主播陪睡換情報欸,好色喔」、「追了七年,包子也被吃了七年吧,笑死」、「精淫了7年!哇好辛苦喔」、「所以妳可以分享一下如何經營檢調這條線嗎?七年欸!覺得厲害」等內容。
其中,台南范姓、吳姓網友見狀,也分別在貼文下方留言張貼「1500?1S?」、「肉體」等文字,影射馬郁雯是以1500元為對價方式從事性交易,及以肉體換取情報,遭檢方依誹謗罪嫌提起公訴。
台南地院判決認為,范吳二人僅因不滿女記者報導內容或立場,即在社群平台上發布足以貶損他人名譽的文字,侵害對方名譽權,審酌兩人犯後皆坦承犯行表達悔意,判處范男拘役40日、吳男拘役50日,均得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