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熟睡摸大腿、尾隨強拉入房反鎖
判決書指出,2024年5月初,萱萱穿著短褲在房間熟睡時,身為姊姊公公的阿泰竟潛入房內偷摸其大腿內側,嚇得萱萱驚醒。沒想到阿泰不僅未收斂,同月14日上午,他見萱萱獨自在客廳,竟一路尾隨上樓,強行將人拉入妻子房間並反鎖房門。
儘管萱萱拼命推拒大喊「不要!」阿泰仍無視抵抗,強行脫褲撫摸,甚至掀開內衣強吻,直到阿泰的妻子察覺異狀前來敲門,阿泰才趕緊收手。
荒謬辯詞連發:她要我摸傷口、口水剛好噴進內衣
面對指控,阿泰在庭上辯詞極其荒唐,他先是聲稱是萱萱主動「要求摸傷口」,他才伸手撫摸大腿;又辯稱2人是「手牽手進房親熱」。針對萱萱胸罩內層驗出其DNA,阿泰竟語出驚人表示,那是「說話時口水不小心滴到」。
法官對此嚴正駁斥,指出DNA是在胸罩「內層」驗出,若是口水噴濺,絕不可能穿透外衣直達內層,且監視器畫面拍到阿泰一路尾隨的身影,完全戳破「手牽手進房」的謊言。
法官痛斥罔顧人倫 判刑4年不寬貸
台東地院法官審理發現,阿泰明知萱萱患有輕度智能障礙,卻為了滿足私慾,無視其身障身分及家庭成員情誼,嚴重侵害其性自主權。案發後,萱萱情緒崩潰就醫,身心受創嚴重,而阿泰始終狡辯、毫無悔意。法官最終依「乘機猥褻罪」判處9月,另「對心智缺陷之人強制猥褻罪」判處3年7月,合併應執行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