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大立光產線恐停擺?侵權被起訴急止血 遞狀「容忍續用」法院狠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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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大立光產線恐停擺?侵權被起訴急止血 遞狀「容忍續用」法院狠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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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06:45:00

記者:

王吟芳

全球最大高階手機鏡頭製造商大立光涉嫌盜用德商軟體製造產品,去年遭台中地檢署起訴侵權,震撼業界,大立光董座林恩平對外雖聲稱已找到替代廠商、官司不影響產線等,但私下卻向法院遞狀聲請假處分,要求官司確定前續用德商軟體,還稱若停用該軟體將招致大立光產線機台停擺、生產延誤無法按期供貨,營運成果和商譽將化為烏有,但遭智財法院狠打臉駁回請求。
本案起於大立光內部吹哨者向德國原廠MVTec檢舉,直指大立光向MVTec購買9套「HALCON」影像檢測軟體後,自行以俗稱大補帖的方式予以破解,大量盜拷使用於公司內部多數電腦,涉嫌侵害著作權。台中地檢署去年4月將大立光公司及10位高層一併起訴。
曾雄霸台股股王寶座多年的大立光,在侵權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和德商間的關係持續劍拔弩張,見不著和解跡象。德商為避免損失擴大,在案件起訴後,分別在去年5月3日、7月1日委託律師兩度發函給大立光,要求限期提出使用「HALCON」影像檢測軟體的完整文件及證明,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昔股王堅稱合法授權 憂遲誤交貨影響商譽

大立光主張,當初是向德商MVTec在台經銷商「新亞洲儀器公司」採購「HALCON」軟體開發版9套、運行版2511套,並於2012年11月29日簽署「『MVTec Runtime license』使用者授權合約及保固說明」、2014年5月30日簽署「供應商採購合約書」、「HALCON訂購合約書」,約定由大立光買斷該軟體授權,顯見大立光已取得該軟體完整合法授權。
大立光認為,公司早已透過採購合約取得軟體合法完整的使用權利,不再受該軟體授權合約拘束,也沒有提供德商軟體授權文件的義務,因此遞狀向智財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法院命德商做到兩點,一是在雙方著作權契約訴訟判決確定前,應容忍且不得自行或委託他人用任何方式妨礙、干擾大立光使用「HALCON」軟體;二則是德商無權要求大立光提供「HALCON」軟體使用證明。
大立光在聲請理由中指出,他們是台灣知名光學產品設計製造商,一但法院駁回他們的假處分,德商將透過法律手段終止大立光使用該軟體,甚至要求大立光銷毀所有軟副本及元件,「將引發大立光產線機台停擺、遲誤生產交期而無法按期供貨的違約責任」。
大立光還稱,現今精密光學元件產業市場競爭激烈,任何舉措都會導致大立光營運成果和信用商譽化為烏有,有無法回復的重大損害及急迫危險可能,因此要求法院裁准先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只購買9套軟體 卻破解盜拷大量使用

德商則反駁,大立光實際上只購買9套軟體開發版,卻利用破解方式大量安裝軟體到其他電腦,侵害該公司的重製權;他們對大立光使用合法購買的軟體(即開發版9套、運行版2511套)沒有意見,有意見的是超過9套以外的電腦,因此請求大立光履行完整文件證明義務,是大立光拒不說明才會發函稱要終止軟體授權,「實際上迄今仍未對大立光請求禁止使用該軟體,只是要求拿出合法授權的證明,何來重大損害或急迫危險之有?」
智財法院認為,大立光被起訴後仍持續使用該軟體,而德商對於大立光合法購買的開發版9套、運行版2511套部分都沒意見,也沒有干預大立光使用;德商身為軟體著作權人,對於軟體著作權可能遭受侵害時,針對大立光超出購買範圍的軟體來源等疑慮,當然有權做必要查詢。因此認定大立光聲請假處分無理由,不應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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