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聯上捷運之星」是聯立建設2018年在楠梓區推出的輕豪宅建案,2018年底動工後因遲未完工,引發下定客戶不滿「買間房子竟然要等5年才能住!」張姓女子等住戶更串連提告。
住戶指出,當初與建商簽訂土地房屋買賣契約,約定工程應於2022年3月底前完成,並取得使用執照,逾期每日應按已繳房地價款萬分之5支付遲延利息。沒想到,建案竟拖到2024年7月才取得執照,遲延天數高達825天(部分住戶為460天),嚴重影響住戶的成家計畫,他們要求建商履行契約,賠償約定的違約金。
被告的聯立建設則大吐苦水,抗辯施工期間因適逢新冠肺炎三級警戒,加上全球缺工缺料、颱風侵襲及降雨超過80毫米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建案工地所在的鄰、里長,都要求工地在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不得施工,林林總總原因導致延宕施工進度,應准予展延工期892天,拒絕賠償。
但法院查閱因颱風來襲干擾施工的日期,發現僅有3天,又傳喚當地里長出庭,里長證稱,該建案蓋了482戶,有三面離住家非常近,因有里民建議,他就向建商要求星期日不要施工,以免噪音分貝過高,「但只是建議性質,我也不是行政機關,建案都是圍起來的,他們是否星期日確實沒有施工,我也不會知道」等。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里長的建議不具強制力,且疫情並未導致工地強制停工,建商應自負經營風險,最後法院僅准許扣除3天颱風假,認定建商遲延825天,判決必須吐還遲延利息給15名住戶,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