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花蓮縣鯉魚潭風景區發生溺水事故,主管機關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為了避免憾事重演,要求周邊經營載客動力小船、腳踏船等浮具的業者即日起停止營運;縱管處副處長洪肇昌表示,業者雖有營利事業登記證,但沒有營業許可,待縣府訂定相關的經營管理及船隻檢驗相關自治法規,並由地方政府發放營業許可證,業者才可以復業。
洪肇昌指出,腳踏船等浮具部分,這次發生意外的天鵝船隻疑似有破損跡象,縱管處已配合檢方全力調查,不過因浮具檢查權責在於地方政府,花蓮縣2010年訂定之「花蓮縣未具船型之浮具管理與檢查標準作業程序」已於2025年6月12日廢止,目前沒有相關的檢查規範,因此地方政府仍需依循制定自治法規管理。
不過觀光處長余明勲表示,鯉魚潭的管理者為縱管處,應由縱管處訂自治條例,要縣府訂自治條例於法無據,且突然要求停業會造成業者生計問題,質疑縱管處做法恐違民眾對於政府信賴原則;另外,縣府有發營利事業登記證給業者,發放營業許可也屬地方政府權責,但縣內沒有相關規定業者須取得營運許可才能營運,認為縱管處應說明要求停業的法源依據。
花蓮縣鯉魚潭商圈發展協會林盈裕補充,3月5日曾與縱管處及相關單位開會討論水域遊憩相關管理措施,沒想到隔天竟突然接獲停業消息,導致周邊18家業者生活頓時陷入困境,且業者營運50多年,當初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就可以營業,如今發生意外才突然要求要取得營業許可,如用法條壓制業者。
洪肇昌則回應,縱管處5日因開會討論未得共識,近日將再邀集相關單位溝通討論,盼能擁有最高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