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現役軍人滲透情蒐 魯紀賢領中資570萬
判決指出,37歲的魯紀賢於2020年間赴中商演時,受中共國安局人員利誘,回台布建情蒐網絡。魯男利用自身並未服役但人脈廣闊的特點,透過直播平台、線上遊戲等管道,鎖定陸軍金防部、空軍第一聯隊、國防部電展室及海巡署等單位的軍士官兵,以每份文件5000元至數萬元的代價,索取教育訓練、測考實施計畫等軍事機密。
檢警調查,魯紀賢自2022年4月起至2023年7月落網為止,透過地下匯兌業者收取中共資助金額達570萬餘元。為了規避查緝,他還租下台北市士林區房屋及陽明山別墅作為隱密據點,並要求部屬使用「計算器」APP作為掩護,向對岸傳遞機密資料。
郭書瑤弟幫領錢、掃文件 法官不採信「不知情」
藝人郭書瑤的弟弟郭伯廷,因與魯男為扯鈴同好,涉嫌提供個人金融帳戶供魯收受中共資金,每月領取2萬元報酬。郭男雖辯稱僅是出借帳戶,不知道魯在從事共諜活動,也未協助掃描文件。
但一審認定,郭男曾遵照魯指示前往軍事駐地勘查路線,並與友人共同將軍中資料掃描成電子檔,犯行明確。二審高院今日仍認定其協助發展組織罪名成立,但刑度略減,改判3年。
部分共犯獲緩刑 法院痛批罔顧國安
同案其他被告部分,一審原判林婕妤6年、林楚崡6年2月,二審今日皆改判5年;協助開車並轉交機密資料的趙亦偉,二審考量其坦承犯行,改判2年、緩刑4年,須付保護管束並服義務勞動200小時。地下匯兌業者田曦則因經手金額近2億元,獲取不法所得415萬,二審改判7年2月。
高等法院認定,魯紀賢等人罔顧國家安全,助長中共對台情蒐與滲透,對國家安全構成重大威脅。考量兩岸軍事對立局勢緊張,被告等人行為已破壞國家忠誠與金融秩序,除部分被告維持原判或獲得緩刑外,其餘多數仍維持重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