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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後狂進「約砲群組」問照片、價格!她心死上法院「判離還要給450萬」
雖然丈夫始終否認曾實際與人發生性行為,但法院認為,這些行為本身就足以對婚姻造成重大傷害,最終判准兩人離婚。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老公婚後狂進「約砲群組」問照片、價格!她心死上法院「判離還要給450萬」

桃園一名丈夫婚後屢次出現在色情、約砲群組,甚至曾向服務人員詢問照片、費用與地點,相關紀錄被妻子掌握後,雙方關係逐漸惡化。雖然丈夫始終否認曾實際與人發生性行為,但法院認為,這些行為本身就足以對婚姻造成重大傷害,最終判准兩人離婚。
一段維持7年的婚姻,最終因「信任」走到盡頭。丈夫婚後屢次出現在色情、約砲群組,甚至曾向服務人員詢問照片、費用與地點,相關紀錄被妻子掌握後,雙方關係逐漸惡化。雖然丈夫始終否認曾實際與人發生性行為,但法院認為,這些行為本身就足以對婚姻造成重大傷害,最終判准兩人離婚。
判決指出,夫妻於民國108年結婚,原先婚姻生活並非一開始就充滿衝突。直到妻子發現丈夫手機內出現多筆與色情、約砲相關的群組及對話,夫妻間的相處才逐漸出現裂痕。
從相關紀錄可以看到,丈夫不只加入相關群組,還曾詢問業者服務者的照片、價錢以及碰面地點,甚至在事後留下涉及服務內容的評價。妻子得知後無法接受,認為丈夫的行為已經嚴重背離婚姻中的忠誠義務,因此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10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
面對指控,丈夫則強調,這些資料不能直接證明他真的與其他女性發生性關係,相關行為也可能只是尋找按摩服務,因此不應直接被認定為婚外情,不過法官審理後並未採納這項說法。
法院認為,婚姻是否遭到破壞,並非一定要等到「實際發生性行為」才能認定。丈夫過去被妻子發現相關行為時,曾經道歉,也答應會退出、刪除相關群組,但之後卻又重新加入其他性交易或約砲相關群組,甚至留下消費評價。
法院因此認為,這並不是一次偶發的好奇或單一事件,而是持續性的行為。對配偶而言,丈夫反覆接觸這類資訊,已足以造成信任崩解,也讓雙方婚姻關係失去繼續維持的基礎。
丈夫也曾提出其他婚姻失和原因,認為夫妻個性、生活習慣及家庭背景存在差異,妻子查看他的手機,也反映出雙方早就互不信任。他另指出,自己過去生病住院時,妻子並未陪伴在側。
然而法院調查雙方過往相處狀況後發現,丈夫過去曾因工作遭遇陷入低潮,當時妻子其實曾陪伴他度過困難時期,不能因此認定妻子沒有為這段婚姻付出。
綜合雙方長期相處情形,以及丈夫多次涉及色情、約砲群組的行為,法院認定婚姻已經發生重大破綻,且難以期待夫妻關係恢復,因此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判准離婚。
法院核算後認定,妻子在提出離婚訴訟時,婚後剩餘財產達1070萬9181元;丈夫雖有約167萬元婚後財產,但同時背負超過1147萬元債務,扣除負債後,剩餘財產以0元計算。
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規定,兩人財產差額計算後,丈夫原本可取得535萬4591元。不過妻子另有代丈夫支付84萬9252元貸款的情況,法院扣除這筆款項後,最後判定丈夫可向妻子請求450萬5339元。
法院認定,他的相關行為已侵害妻子的配偶權,因此判賠20萬元精神慰撫金;另因婚姻破裂的主要可歸責原因在丈夫,法院再判20萬元離婚損害賠償,兩筆合計40萬元。
整起案件夫妻正式離婚,丈夫可取得450萬5339元夫妻剩餘財產差額,但同時須支付妻子40萬元賠償,且450萬5339元部分,自離婚判決確定翌日起,還須按年利率5%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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