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大生原為朝陽科大航機系四年級優秀學生,不僅曾赴海外培訓,更已取得星宇航空錄取資格,人生正要起飛,不料2024年10月21日下午,開車行經大里區環中東路,為了閃避違規迴轉的陳男,車輛失控猛烈撞擊電線桿,造成張男頭部重創,送醫不治,告別式當天,朝陽科大與星宇航空特別致贈榮譽學位證書與錄取證明,由張父淚接「畢業禮物」,場面哀戚。
檢方調查發現,陳男目睹事故發生,心存僥倖說出「唉唷,算了」後隨即落跑。偵查初期,陳男一度飾詞狡辯,直到行車紀錄器曝光才坦承犯行。
台中地院近日做出判決,被告陳男犯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五個月;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於死而逃逸罪,處有期徒刑一年,給予緩刑理由,是審酌被告在審理期間展現悔意,坦承犯行,也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並全數賠償完畢,家屬也明確表示願意原諒、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法官考量,被告需撫養配偶及2名未成年孫子,且過去5年內素行良好,無前科紀錄,認為經此司法程序應能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故裁定緩刑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