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生下午3時10分現身台北地方法院出庭。面對媒體提問,他僅簡短表示:「老話一句,說謊的人會下地獄。」隨後在律師陪同下進入法庭。
由於本案屬妨害性自主案件,依法不公開審理。庭訊期間,記者在庭外等候時,一度目擊孫生走出法庭,在外停留片刻後再返回續審,情緒似有起伏。
庭後受訪時,孫生對案情表達不滿,質疑被害人說法,並表示:「我覺得太過分了,把法庭當狼人殺在玩是嗎?」同時強調律師已蒐集相關證據,「律師都準備得很清楚」。
他也表示,法庭是嚴肅的場合,「法官會依據證據做出判斷」,並再次重申:「公道自在人心。」
起訴指出,前年7月8日,孫生與女性友人和閨蜜到台北市松山區某餐廳用餐,過程中不斷自誇性愛方面「很厲害」,席間他與其中一女到店外抽菸時,竟出手拍打對方臀部,還輕浮騷擾「屁股有肉哦!撞起來才爽」。事後女子提告,台北地院先前依性騷擾罪判孫5月徒刑。
檢方指出,2022年10月5日,孫生以剪髮名義赴某女子住處,空檔時間2人到陽台抽菸聊天,孫生趁機強制猥褻該名女子。
2023年3月16日,孫生前往另名女子住處拍攝影片,結束後女子獨自臥床休息,豈料孫生竟狼性大發,猛然往女子身上撲去,以強暴方式猥褻得逞。
2023年10月13日,孫生以觀看練舞為由,邀約未成年少女到其住處外碰面,2人進入室內後,孫生趁少女專心聆聽音樂之際,對其強暴得逞。2024年7月8日晚間,孫生和一女相約在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某旅館性交,過程中拍攝8部不雅片,事後未經同意,擅自傳給吳姓女性友人觀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