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電郵、Threads瘋狂標註!女大生示愛不成造謠「老師性侵我」 騷擾名師下場慘
女大生示愛不成長期跟騷老師甚至誣指老師性侵。示意圖

傳電郵、Threads瘋狂標註!女大生示愛不成造謠「老師性侵我」 騷擾名師下場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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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9:19:00

記者:

社會組

桃園一名女子小馨(化名),因迷戀網路知名水彩畫教師阿豪(化名),在求愛遭拒並被封鎖後,竟展開長達一年的跟蹤騷擾與惡意誹謗。小馨不僅瘋狂傳送電子郵件、簡訊騷擾,更在社群平台 Threads 與 IG 上公開誣指阿豪「違反意願發生性行為」,甚至以此向法院提告性侵,經查無實據獲不起訴處分後,小馨仍持續散布不實言論。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小馨有期徒刑六個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小馨與阿豪原不相識,小馨因購買作品與參加講座結識阿豪後,開始過度干預其私生活並多次騷擾。阿豪於2023 年11月封鎖小馨後,小馨卻變本加厲,密集傳送 Email 哀求:「IG突然被封鎖,希望你可以解封,我們不是朋友嗎?」、「我會乖的,不會再惹老師生氣了」。
隨後,小馨的行為轉向公開社群平台,發布大量「幻想式」的戀愛貼文,公開喊話:「老師,請回答:『你要當我你的女朋友嗎?』」、「他明明喜歡我卻又一直不承認,他有不能公開對我說喜歡的理由」。她甚至堅稱:「我有老師喜歡我的證據,文字或親口這麼說,不論千年萬年都不會改變」。
當阿豪堅決斷聯後,小馨的言論轉為激進的惡意指控,在 Threads 上發文宣稱:「我們第一次見面,他違反我的意願跟我發生性行為」、「A豪老師,不只承認跟我發生關係,還承認他喜歡我」。她甚至在簡訊中情緒勒索:「你明明對我性侵未遂,為什麼不懂得反省」、「我好害怕,再這樣下去會死在家中」。
阿豪在法庭上痛苦表示,小馨的行為讓他感到非常害怕且不舒服,甚至不敢在社群上公開個人動態。法院查證發現,兩人的對話紀錄僅止於一般的客套互動,並無任何交往跡象,且性侵指控早已被檢察官認定為犯罪嫌疑不足而給予不起訴處分。
法官認為,小馨不思尊重他人相處界線,將自身感情觀強加於他人,且在明知性侵指控不實的情況下仍持續散布,嚴重毀損被害人名譽。審酌小馨犯後仍否認犯行,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最終依跟蹤騷擾罪與加重誹謗罪,從一重處斷,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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