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毒品查緝中心最新統計,自去年11月20日全面啟動「毒品唾液快篩」執法以來,截至今年2月為止,短短4個月內全國警察機關就精準攔截了3230件毒駕案。警政署長張榮興表示,這3千多件案件的背後,等同於守護了近萬個家庭,避免他們因為一場毒駕車禍而面臨家破人亡的悲劇。
為了不讓執法流於「抓了又放」,內政部邀集法務部、交通部及高檢署,研議更強力的法制策略。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準備祭出「滅毒駕」四大重手段,包含研議將毒駕累犯與肇事者列入《刑事訴訟法》的預防性羈押事由,直接將人實質隔離於社會之外。
此外,未來也將參考酒駕連坐制度,讓明知駕駛吸毒卻仍搭乘的乘客面臨法律責任,並研議提高刑事責任,讓毒駕駛「不得易科罰金」,徹底切斷心存僥倖的空間。
內政部長劉世芳提到,每一起毒駕案的發生,背後都是近萬個家庭可能破碎的危機,這次主動邀集法務部、交通部及高檢署,共同研議更強大的法制防線。
劉世芳重申,後端的刑罰責任必須與前端查緝緊密銜接,目前已在研議將毒駕累犯及肇事者列入《刑事訴訟法》的「預防性羈押」(立院已二讀)事由,務必讓這些危險駕駛實質隔離於社會之外。同時,政府也準備提高刑事責任並研議不得易科罰金,就是要讓毒駕駛無從僥倖,必須為自己的行為入監服刑。
除了針對駕駛本人,劉世芳也表示將推動「毒駕連坐罰」,未來將參考酒駕罰責,讓知情卻不勸阻的同車乘客也必須負擔法律責任,針對企圖躲避查驗的拒測者將加重罰責並強化採驗強度,要向社會傳達最明確的訊號:政府對於毒駕行為絕對是「違法必嚴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