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出,2019年9月25日,中石化董事會先行決議由子公司鼎越開發參與標案,會中已有董事提醒此案涉及關係人交易,應審慎處理,並建議徵詢法律意見及鑑價機構評估,當時估算合理投標區間為342億至375億元。
然而董事會結束後,鼎越隨即於同日中午召開董事會,整場會議僅約20分鐘即快速通過投標案,隨後當天下午立即完成投標並順利得標。兩場關鍵會議均在短時間內拍板,被質疑僅為形式過水。
根據週刊報導,鼎越前負責人朱亞虎向檢調供稱,自己只是掛名負責人,公司實際決策權掌握在沈慶京手中。
朱指出,投標當天董事會剛結束,沈慶京即在辦公室拿出標單,明確指示填寫「372億1萬元」的投標價格,並要求完成投標程序。
朱亞虎並表示,包括財報、契約及重大決策,皆須依沈指示辦理,甚至在未完全理解內容情況下簽署文件。若相關供詞獲採信,將進一步強化檢方對沈為「實質控制人」的認定,對特別背信罪成立具有關鍵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