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京華城案」恐害終身不得選總統 律師點「4致命證人直殺」:難逃10年重罪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容積率爭議案,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涉圖利、收賄及侵占政治獻金等四項罪名。(圖/翻攝自柯文哲臉書)

柯文哲「京華城案」恐害終身不得選總統 律師點「4致命證人直殺」:難逃10年重罪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容積率爭議案,被台北地檢署起訴,涉圖利、收賄及侵占政治獻金等四項罪名,檢方求刑28年6個月。台北地方法院已排定本周四(26日)宣判,並要求柯本人到庭聽判。若判決確定,將影響其未來參選總統的資格。
北檢指出,柯文哲在偵查及審理期間態度不佳,曾在庭上使用髒話,且在行政爭訟中明知議員質詢涉及圖利,仍指示研議容積率調整,符合最高法院110年刑事大法庭統一見解中,公務員消極不作為即構成圖利罪的規範。
檢方並指出,柯文哲私人硬碟內的Excel工作簿,記載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支付的1500萬元款項,可作為收賄與圖利的證據。
柯文哲曾在擔任北市長期間掃蕩違建,例如北投區貴子坑鄉村俱樂部案件,即使相關人員被判刑,他本人並未涉及實質收賄,但北檢援引此類案例,認為柯知法違法仍不作為,構成重罪。
辯論程序結束後,柯文哲採取兩項行動,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申請評鑑承辦檢察官,並向法院聲請暫時解除出境限制,欲赴日本參加長子畢業典禮,但最終遭駁回。
案件共涉及11名被告,包括柯、沈慶京及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都市計畫委員會前執行秘書邵琇珮等人。其中彭振聲與邵琇珮已認罪,黃景茂否認犯罪,沈慶京則否認行賄。
由於《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設有「排黑條款」,若因貪污罪判刑確定,將終身不得登記參選總統或副總統。隨著案件持續審理,其政治影響仍將延續。
黃帝穎律師也在臉書指出,多名證人的指證可能使柯文哲面臨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及公益侵占罪等三大罪名,其中違背職務收賄罪可處十年以上,最重可至無期徒刑。律師形容,四位「致命證人」的證詞對柯文哲構成直接打擊。
黃帝穎表示,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已承認行賄柯文哲,並成為「污點證人」,一審皆處於認罪狀態。律師強調,近十年所有貪污案件,只要有污點證人認罪行賄,收賄官員幾乎無一例外被判有罪。
此外,柯文哲的副市長彭振聲亦承認圖利,並作證指出在「便當會」後,柯文哲曾下紙條詢問結論,而都發局相關說帖早已載明可能涉及圖利問題,但最終決定仍由柯文哲親自拍板。
黃帝穎分析,彭振聲的證詞顯示柯明知可能涉及圖利風險,卻仍要求加速行政流程,難以逃避五年以上徒刑的判決。
政治獻金部分,基隆市副市長、民眾黨創黨元老邱佩琳出庭證稱,她曾替謝國樑轉交母親企業捐贈的200萬元現金給柯文哲。
僅依此筆款項,柯文哲就可能成立公益侵占罪,處一至七年徒刑。同時律師強調柯文哲私帳紀錄中的數字單位均為萬元,「小沈1500」並非柯文哲辯稱的時間,法官都將審酌此事實。
黃帝穎總結,四大致命證人的證詞直指柯文哲在收賄、圖利及公益侵占等三大罪名上難以脫身,尤其違背職務收賄罪可能面臨十年以上的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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