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外交國防委員會、財政委員會今聯席逐條審查軍購特別條例。分別有行政院所提出之「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民眾黨黨團的「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以及國民黨團的「強化國防及對美軍事採購特別條例草案」。
今於討論條例名稱時,朝野就有所歧見,顧立雄說,國民黨團在名稱上就限定對美軍事採購,但特別條例不僅限於對美軍事採購,若在名稱上就有框架,後續條文就會受到拘束。就國防部立場而言,希望能以院版作為條例名稱,但民眾黨團提案名稱確實與行政院版本接近。
民眾黨立委王安祥則表示,民眾黨版開宗明義就是保護國家安全,因此建議採用民眾黨版;但徐巧芯強調,國民黨版將對美軍購與台灣內部採購分開,因此條例名稱中,對美軍事採購非常重要,態度非常清楚,堅持要以國民黨團版本為主。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認為,在委員會就盡量求取最大共識,就名稱而言,民眾黨版與政院版提案名稱差異不大;國民黨團版本名稱不是不好,但若要強化國防需求,採購對象未必只有美國。
王定宇說,若把國家名稱寫死了,未來8年編列預算局現在對美軍事採購,對其他國家採購的可能性就會被限縮,建議政院版、民眾黨版名稱結合,整理出可以接受的文字,用最大共識來討論。
徐巧芯追問,行政院版本提案中,除了有關台灣委製跟商購外,請問哪一條是要向其他國家購買?又是哪個國家?對此,顧立雄說,整個案子不是只有對美軍購,徐巧芯的問題他無法在此回答,因為在機密專報中已有完整說明;既然徐有參與就應該知道,如今卻「明知故問」。
由於國民黨團仍堅持使用黨團版本名稱,朝野尋無共識,因此民進黨籍召委陳冠廷裁示,針對名稱部分,保留在第2輪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