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女友2日在Dcard中發布貼文,表示目前當到職2個禮拜,打算3日就是最後一天,原因是中午休息時間常常被占用5至10分鐘,就連下班也是會晚10分鐘,雖然一整天下來頂多20分鐘,但是累積起來也很驚人,重要的是這些時間都沒有付薪水。
原PO接著說,其他同事可能對此都沒有怨言,「中午被佔用到的時間更長,薪水也很低就3萬5而已。不過,想想覺得不合理我又不是老闆的誰為什麼要當免費勞工啊?」有時候下班、放假也要看訊息,讓原PO傻眼直呼,「真的超扯…而且其他同事也蠻年輕的,真的是很驚訝欸」。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
不少人留言寫下,「因為,他可能就只能做這個工作,害怕被老闆開除~這個月不工作,沒有存款付房租,所以銀行沒有50萬以上不能躺平」、「我之前工作規定一定提前10分鐘打卡,不然算遲到,我直接檢舉」、「如果是真責任制那還好說,正常的責任制也意味著沒有所謂的上下班時間,換句話說只要事情做得完遲到早退都是可以的(前公司的主管層就是這樣),但台灣的問題是一堆是要你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