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重判17年 2028參選資格受阻
根據台北地院判決,法院認定柯文哲收受賄款210萬元事實成立,貪污罪部分判處13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分別判處2年及3年6個月;背信罪判處2年6個月,合併執行17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由於《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受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內政部與律師劉韋廷皆指出,若2028年登記參選前,二審未改判至10年以下,柯文哲的總統之路恐面臨法律實質屏障。
律師揭二審翻盤關鍵 應採取「割裂評價」策略
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針對如何扭轉局勢,律師何孟臨表示,一審法院之所以重判,可能是基於「一條證據鏈的累加」,認定柯文哲知悉所有細節且具備故意。若想在二審拼減刑或翻盤,辯護團必須從證據面著手。
何孟臨分析,若判決是以如Excel檔案等資料作為證據,辯護人應主張 「割裂評價」,目前的判決似乎是將累加證據視為一體,但若能將證據拆解、分別論證其關聯性不足,才有機會打破法院的定見。
所謂的「割裂評價」(或稱割裂觀察),在法律實務上通常是指法院認定事實時,不應將證據或陳述片段採取而違反綜合法則;但在辯護策略上,若能成功證明各項證據間並無必然的邏輯串連,便能削弱「惡意累加」的印象。
柯文哲有望參選2028?內政部:須看後續司法審理進展
儘管目前一審判決對柯文哲極為不利,但內政部強調,最終參選資格須視「登記時的最新判決」而定。目前全案仍可上訴,若二審能在2028年大選登記前,透過「割裂評價」策略將刑度降至10年以下,或出現改判,柯文哲仍保有最後一線生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