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國媒體報導,2025年7月7日凌晨,蔣姓少年在獨自護送被害人方姓女同學回家途中,產生了姦淫對方的念頭,後因遭方女反抗,遂將其殘忍殺害。 2025年7月8日,蔣男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因涉嫌強姦罪,於同月22日被羅平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方女的母親蔣女回憶,去年7月6日晚間,也就是案發前一晚,她還和女兒通了視訊電話。女兒告訴她,白天幫閨蜜取了快遞,母女倆約好,隔天一早蔣女士叫女兒起床去昆明舅舅家上補習班。然而,悲劇就在幾個小時後發生。
去年7月6日21時52分,方女的閨蜜約她出門,去同村村民家玩。方女起初不太想去,但對方稱來了很多女同學一起玩,方女便在晚上10時10分左右出了門。起訴書指出,方女和蔣男是同班同學,當天晚上23點53分,蔣男藉著送方女回家的機會,趁機想要性侵她。
兩人在回家的路上,走到一半,蔣男用手勒住方女頸部,因方女大聲呼救,蔣男擔心罪行暴露,於是用雙手掐住方女頸部,致其死亡後才鬆手。隨後,蔣男指姦方女,並把方女帶至附近一處廢棄房屋藏匿,在過程中並用手機拍攝方女下體。
起訴書載明,0時37分許,蔣男因接到母親電話催促回家,於是將方女屍體放在路邊後逃離現場。 1時22分許,方女屍體被人發現後報警。經鑑定,方女是被勒住頸部致窒息死亡。
隔天蔣男在家中被警方逮捕歸案。檢方認為,蔣男違背方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強姦方女;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犯罪手段殘忍,犯罪後果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應當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月30日此案開庭,方女父母為求嚴懲蔣男,當庭表示自願放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獲法庭准許。最後陳述時,被告蔣男向方女父母道歉,提出出獄後可以贍養被害人父母,被方女父母拒絕。方女母親請求法院依法判處蔣男死刑立即執行。她說:「希望未成年人保護法不要成為罪犯的擋箭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