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民航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ICAO)3月27日公布最新行動電源規範,即日起每位乘客只能攜帶2個行動電源登機,並禁止在飛行過程中為其充電,且所有行動電源只能與乘客一同登機,不能托運;但機組人員仍可依照作業需求攜帶並使用行動電源。
對此,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表示,為符合國際規範及維護飛航安全,民航局已在3月30日邀集航空公司、桃園機場公司、各航空站及航警局開會研商相關宣導等配套措施,考量航空公司前置準備作業及預留宣導期,民航局規劃於清明假期後的4月8日起全面實施,並已請相關單位共同做好準備及加強宣導。
民航局指出,目前國籍航空公司,包括中華航空、長榮航空、星宇航空及台灣虎航,還有往來台灣的大部分外籍航空公司都已禁止在機上使用行動電源及為其充電。民航局除提醒旅客務必遵守行動電源攜帶數量規定,同時呼籲旅客應注意行動電源相關安全規範,包括妥善包裝行動電源、個別保護及避免碰撞、短路等風險,以共同維護航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