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3年持第三國護照躲泰國 康友案掏空案黃文烈涉詐百億更審再戰
黃文烈二審遭判30年徒刑,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更審。鏡週刊

潛逃3年持第三國護照躲泰國 康友案掏空案黃文烈涉詐百億更審再戰

康友-KY掏空炒股案,前康有董事長黃文烈涉嫌掏空公司、造假財報,向銀行詐貸共201億多元,事情曝光後人間蒸發,直到2024年才從泰國被押解返台。台北高等法院去年8月判處30年徒刑,併科罰金5億元,案件上訴,最高法院撤銷判決,發回更審。
檢警調查指出,黃文烈與王命亮為康友公司實際負責人,涉嫌透過虛增銀行存款金額、隱匿公司設定動產抵押等重大財務資訊,製作不實財報與公開說明書,藉此推動公司上市、辦理公開承銷及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同時向銀行詐貸,使投資人誤信公司財務健全而大量買進股票,也讓銀行核准放款或接受股票設質擔保。
判決指出,自康友公司2015年5月上市後,黃文烈等人即安排原始股東於集中市場陸續出脫無償取得持股套現,並將犯罪所得匯往海外帳戶,藉以切斷司法追查金流。全案涉證券詐欺、銀行詐貸及洗錢,合計詐得約1億9899萬餘美元及新台幣164億6856萬餘元。
案發後,黃文烈於2020年7月21日潛逃出境,持第三國萬那度護照逃往泰國,同年8月遭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刑事局於2023年5月30日派員赴泰國與當地警方會談,說明黃為我國重大通緝犯並請求協助,獲泰方支持後,泰國於同年6月同意將黃交由我方押解返台受審,黃落網後至今仍在押。
一審認定黃文烈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判處25年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前立委吳光訓因低買高賣判刑8年6月,三洋威士比女董事長陳玉蓮判9年,大股東陳和順判8年,會計師施景彬、江明南各判2年6月。
案件上訴後,二審加重認定黃文烈刑責,改判30年徒刑並併科罰金5億元;吳光訓判8年4月、陳玉蓮8年10月、陳和順7年10月,施景彬與江明南各判2年4月。二審審理期間,黃文烈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僅是「人頭」,沒有犯罪主觀犯意,並指真正主導者為王命亮及背後中國籍人士。
最高法院審理後撤銷黃文烈、吳光訓、陳玉蓮、陳和順及兩名會計師等人的二審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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