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警彭于晏」私會酒駕妹!放水6千罰單換獨處6小時 法庭懺悔求緩刑
警員黃宇澤被控放水酒駕女乘客六千元罰單,並洩漏酒駕當事人個資。資料照片

「南警彭于晏」私會酒駕妹!放水6千罰單換獨處6小時 法庭懺悔求緩刑

台南市第二警分局警員黃宇澤被控於去年6月底取締酒駕時私放女乘客,事後到對方下榻飯店「邀功」,並把酒駕男子個資與友人分享,檢方依圖利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台南地院今(8日)召開準備庭,目前停職的黃男當庭認罪,且表達與當事人調解的意願。委任律師則希望法官給予緩刑機會。
因外貌被譽為「南警彭于晏」的黃宇澤,去年6月22日凌晨2時許,在台南中西區攔查一對騎乘機車情侶廖男、石女。騎車的廖男酒測值0.49毫克,隨即被帶回派出所偵辦。不料黃男見石女面容姣好,指示不知情陳姓警員對廖男開立紅燈右轉等3張罰單,卻漏掉與酒駕車同車的乘客,讓石女免繳6000元罰單。
廖男當天凌晨4時許遭警所留置,等上午再移送地檢署複訊,石女只好自行離開中正所回到投宿的旅店門口,不料下班的黃姓員警也出現在此,雙方在門口閒聊1個多小時後,一同進入石女房間,黃員一直待到上午10時許雙方才步出房間,事後警方接獲檢舉,也對石女補單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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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界黃宇澤容貌神似演員彭于晏,被譽為「南警彭于晏」。資料照片
檢警調查,黃員當天查獲廖男酒駕,且為該案承辦人,廖男、石女舉發單都由他負責,陳員是受他指示,才會以個人公務小電腦製單舉發,廖男酒駕、石女為乘客,無裁量或不予裁罰的空間,應依法開罰;黃員也利用偵辦之便,用手機拍攝廖男身分證、酒精測定紀錄表,並翻拍另案涉犯詐欺的偵查報告傳送到親屬、友人群組閒聊。
今日的準備庭中,黃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並深表悔意。辯護律師表示,黃男於偵查中自白,且圖利金額低於5萬元,請求法院依刑法第59條減刑並給予緩刑。律師強調,黃男警專畢業不久,在校、任職表現良好,犯案僅是一時失誤。
檢方對於緩刑表示無意見,但建議需附加義務勞役或公益捐等條件。由於黃男目前另涉違法查詢個資案件由檢方偵查中,後續可能併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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