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該集團於去年12月7日自德國法蘭克福空運84箱名義為「玻璃纖維」之貨物抵台,遭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發現夾藏重達512公690克的三級毒品K他命,立即通報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追查,該集團分工周密,為確保毒品順利運抵國內,由廖嫌事先在高雄市小港區租下民宅作為收件據點,並與蔡嫌租用小貨車負責後續載運,再由陳嫌以1至2萬元報酬,指示2名少年共犯駕車監控、回報送貨狀況等。
經專案小組循線追緝,於同年月10日,於廖嫌承租的民宅查獲前往領貨的廖嫌、蔡嫌以及指示少年監控的陳嫌及2名少年共犯等人,其中陳、廖2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聲請羈押獲准。
檢方估計,該批毒品市值逾3億元,且數量龐大,若流入市面,可供高達170萬人次施用,對社會秩序及國民健康的潛在危害不言而喻。桃園地檢署今偵結起訴,並認廖嫌、陳嫌惡性重大,向法院具體求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蔡嫌也求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