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指出,桃檢上月24日接獲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通報,鍾男創立的品牌「好菌好俊康普茶」疑似有效期限不實情事,桃檢立即指派民生專組檢察官指揮偵辦,經蒐證後,發現鍾淳仁、林思瑜夫妻共同經營的松樹角股份有限公司、松角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好菌好俊康普茶」疑有塗改鋁罐瓶底有效期限標記偽造有效期限、使用過期濃縮汁原料或將過期鋁罐裝茶飲裝入香檳瓶,在實體及網路通路販售等情形。
專案小組經調查蒐證後,10日上午會同桃園市衛生局、衛福部食藥署前往2公司位於桃園市蘆竹區的廠房及鍾淳仁夫妻位於桃園區的住所等3處執行搜索,約談夫妻2人以及列為被告的林姓、徐姓員工與1名證人等共5人,並查扣相關過期原料及產品。
檢察官11日凌晨訊問4被告及證人後,認其涉犯《刑法》行使偽造準私文書、商品虛偽標記、詐欺取財及《食品安全衛生法》販賣攙偽食品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因此預知鍾淳仁100萬元、林思瑜30萬元、2名員工各5萬元交保。20260413桃檢查扣好菌好俊康普茶疑似過期原料等證物。


